4.2.1復合治具要用軟墊放在治具探針上,使上下治具的探針不會損壞,并用塑料袋完全套住治具。
4.2.2新制作的治具(包括更改的治具)要填寫好《治具領用記錄表》。
4.2.3在治具使用完后,操作員要負責即時歸位,并與治具管理員做好相應交接手續(xù),并登記測試數量和治具狀況。
4.2.4新做的治具放置應在治具庫中相應的空位中,一般同一客戶,登帳時要同一頁或統(tǒng)一本臺帳;且放置在治具庫同一層次的相同或相鄰空位內,便于檢索。
4.2.5原治具對照帳本應放入相應編號的位置。
4.2.6雙面治具在治具庫存放時,上、下治具要橫放,并復合在一起。
4.2.7單面